家电下乡需要配套监管
发布时间:2019-07-19 作者:本站编辑 来源: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:
家电下乡在我市刚刚拉开序幕,就有不法商家借机打着家电下乡的幌子欺骗农村消费者。据灌云县一些农民反映,有个体工商户利用农民对“家电下乡”销售网点的模糊认识,打着家电下乡的招牌,将旧电视机翻新按新品价格进行销售,从中获取利润。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市家电下乡活动的秩序,使不少农民误认为所谓的“家电下乡”就是政府在推销积压库存商品,从而对政府产生抵制情绪。
新形势下,全国范围内推广家电下乡对于扩大内需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意义,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决策部署、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举措。作为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该将这项活动落实好,做好相关配套工作。
一是做好宣传工作。将家电下乡活动的背景、领取补贴的方式以及识别家电下乡产品的方法,在电视台、电台以专题节目的形式反复播出,同时印发宣传品,发放到农民家中。让农民知道怎么消费、购买什么样的产品,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地购买商品,以更好地拉动农村消费。
二是做好监管工作。由于监管存在盲区,处罚不到位,农村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本来就是比较多的,此次家电下乡又让一些不法商家有机可乘。不能指望商家靠自律和政府部门的善意批评解决这一问题,只能依靠执法部门加强监管和严格处罚。执法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,工商、税务和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,对家电下乡市场进行拉网式全面监管,对下乡家电的来源、质量、价格、经营行为、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检查,让不法商家得到应有的处罚,并及时曝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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